擺攤一個半月心得
來源:huanghuacheng 發(fā)布時間:2009-02-13 10:55:50
【小編八達(dá)整理推送】
從去年12月18日開始擺攤賣包包,到昨天將近兩個月,經(jīng)歷了不少的酸甜苦辣,不過最擔(dān)心的還是城管,所以白天我都不出來擺,只有晚上七點后才出門,偶爾六點半出來也是因為有顧客訂了包包拿出來給她,順便帶出來! 一個晚上也就擺個三小時,卻也總在擔(dān)心城管,因為我都比較遲出來,也比較少遇到城管.
昨天到了晚上九點半后,城管開車來了,我拿起我的攤布趕緊跑了,太匆忙了,掉了三個包包,以為讓城管給收了,后面才發(fā)現(xiàn)是被一個中午婦女給撿了,她也在跑,我看她拿著我的包包,還說了聲謝謝,然后說那是我的包包,她說那是她從城管那里搶的,聽了真是郁悶,可憐三個包包就要了我150塊的成本價,最可憐的是我的包包要讓這樣的人被著,真是侮辱了我的包包!
因為跑得匆忙,放在墻腳旁邊的兩個帆布袋也被收走了,里面還有十四個包包,按成本價算676塊,最讓我心疼的是我那兩個裝包包的帆布袋,那是經(jīng)朋友介紹在二市訂做的,一大一小,花了100兩銀子,相伴一個多月,有感情了!
我本來計劃再擺一個多月就準(zhǔn)備自己開店,擺地攤除了暫時養(yǎng)活自己,主要還是通過親自擺地來了解什么樣的包包大家能接受,做市場調(diào)查,自己開店成功率會高點! 這幾天白天也在找合適的店面,我擺攤的旁邊有一個店,前天那個看店的老公還說可以跟老板說一下,隔一半租給我,讓我高興的,因為在這邊擺了一個多月,有很多老顧客的! 無論遇到什么挫折,我還是會按照我原來的規(guī)劃做,擺攤――開店――注冊品牌――做自己的品牌時尚連鎖!
昨天后來一個攤友說要是你老婆還沒回去,也不會讓城管收走了,我說還好她回去了,不然看城管來,她肯定會緊張,而且會拼命幫我拿包包,她下個月就生了,萬一出個什么事,那損失才大!
理解城管的工作,鄙視那個跟城管搶我包包的女人,也感謝老婆的理解和支持,經(jīng)歷了這次,更堅定了我自己的目標(biāo)和規(guī)劃!
前天晚上,我在魚塘里發(fā)貼,有魚友跟我回貼,讓我去找城管的辦事處,接受處罰,可以取回自己的包包,剛好一個在攤友知道那天收我包包的城管的辦公地點,所以昨天上午我就去找他們了.
因為我是前天晚上9點多才被收的,所以那班城管也是昨天下午才有上班,找的那個人說要昨天下午3點過后來辦手續(xù),我就四點多過去,人家態(tài)度挺好,口頭教育了一下,開了一張50塊錢的罰單,我馬上要掏錢給他,他說他們不能直接收錢,要到市商業(yè)銀行去交款,而且特別到指定“火車站風(fēng)嶼路17號的市商業(yè)銀行”交罰款,只好跑過去交,排隊等了半小時才排到我,回來都5點多了,把單字給了那個辦事的,人家還打電話給前天晚上收我包包的城管,確保東西不被錯領(lǐng),確認(rèn)無誤后就把包包交還給我了! 這就是取包包的整個過程,這過程可以感受到其實廈門的城管辦事還是比較文明的,不會想網(wǎng)上和其他人說的“土匪”和霸道,我能理解這是他們的工作職責(zé),當(dāng)然流動擺攤和城管肯定是一隊矛盾,只是站的立場不一樣,相信他們也能理解人家出來擺攤肯定是不得已,只是他們職責(zé)在身,當(dāng)然有時候難免方法不當(dāng),引起大家的誤解,同在一起擺攤的幾乎大家都在說城管的壞話,大家也怕城管,但是我能理解他們,也不會和想去說他們壞話,其實誰都不容易! 別的地方城管怎么樣,但是我這次接觸的城管,整個過程下來,我覺得廈門的城管還是真不錯的,配得上廈門這個文明城市!
在小魚上發(fā)貼,我只是寫下客觀的事,記錄下真實,這是我一直以來的原則!
城管罰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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